中國大陸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司長丁露表示,自二零零八年起,台灣居民可以報名參加中國大陸的司法考試。
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丁露在會上作此宣佈。
丁露說,台灣居民報名參加中國大陸的司法考試,在大陸取得法律執業資格,是兩岸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有利於加強和增進海峽兩岸交往,有利於為兩岸民眾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務。中國司法部決定,自二零零八年起,台灣居民可報名參加中國大陸司法考試。
丁露表示,符合中國「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規定條件的台灣居民,都可以報名參加中國的司法考試。台灣居民與大陸居民一樣,按照司法考試標準進行考試。考試成績合格,由中國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授予法律執業資格,並發給法律執業資格證書。
她指出,目前中國司法部正在研究和制定台灣居民報名參加司法考試的組織實施辦法,將適時公告。 …(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