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女及兄弟姊妹在大陸念41所教育部認可的大學者,從今年5月申報所得稅起,就可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每人2.5萬元,及個人免稅額8.2萬元。已完成今年報稅者,在5年內都可以補報並保有減稅的權益。
財政部指出,納稅義務人子女於99年9月3日以後,於當學期或以後學期入學於教育部依採認辦法公告認可名冊所列學校就讀,或於99年 9月2日前入學於上開名冊所列學校並繼續就讀,且未有上開採認辦法第8條規定不予採認學歷或不得申請學歷甄試情形者,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起,得檢附教育學費繳費收據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及列報年滿20歲子女免稅額。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的同胞兄弟、姊妹年滿20歲,在大陸地區學校就讀,符合以上規定者,可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
隨著兩岸三通後,教育也成為兩岸合作的新趨勢,尤其中國開放台灣學生就讀,即是發展專業人才的培養,尤其中醫、心理、金融、法律等專業領域,未來前景無限!現在正是中國留學的好時機,永誠諮詢顧問公司提供您中國各項留遊學資訊,透過十年專業經驗協助您順利取得學位!
您或許對這些文章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