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於台灣,中國證照種類繁多,包含金融專業、人事管理、專案管理、物業管理、物流管理、心理諮商、營養諮詢…等,職業資格證書的規定可概分為執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技術資格證書、職稱資格證書、職業培訓證書等4大類。其中,由中國人事部會同國務院各有關業務主管部委所考核的執業資格證書,是中國政府為規範職業秩序,對涉及責任較大、關係公共利益、所需技術性較強,甚至具有危險性的專業,實行的人員准入資格控制,也是專業技術人員依法獨立開業,或從事某種專業技術工作學識、技術和能力的標準,必須通過嚴格的國家統一考試才能取得,不具備執業證書則會被強制不能執行此項職務。
此外,執業資格還實行註冊登記制度,未經註冊者不得使用相應名稱和從事有關業務工作,而根據各行業不同規定,註冊都有一定的有效期,超過期限後,需要繼續註冊。繼續註冊者,須經單位考核合格並取得知識更新、參加業務培訓的證明。
大陸自2000年開始實行在規定的職業中,持職業資格證書就業上崗制度,並陸續頒布「國家職業標準」,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鑑定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經過中國政府批准的考核鑑定機構,負責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鑑定。
職業(從業)資格證書含括所有職業,從剛工作的新手到高級管理人員的所有技能和知識層次,由國務院各部委自行考核,是勞動者求職、任職、開業的資格憑證,也是外資公司、企業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更是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辦理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證件。
職業資格證書是中國勞動就業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國家考試制度,其對港澳台居民在大陸就業管理及內部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的規範尤其嚴格,明定商業、服務業人員、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農林牧漁水利業生產人員等職種的90個工種人員,都必須「持證上崗」,亦即申報者需通過培訓、考試、鑑定合格後,才能獲得國家主管部門授予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也才能就業上崗。